會員資格、權益與義務細則
1. 總則
香港茶療學會(以下簡稱「本會」)致力於推廣茶療文化、普及養生知識及促進相關學術交流。為保障會員權益及規範會員行為,特制定本細則。凡經批准加入本會之會員,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細則及本會章程。有關會員權益與義務,亦在參見本會會章〈第二章:會員〉。
2. 會員類別與資格
2.1 普通會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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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對茶療有興趣之人士,有意參與本會活動與及願意遵守學會會章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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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妥會員登記表及繳交會章規定之費用後,經理事會審核批准後便可成為本會會員。普通會員必須每年度向本會繳交會費100元港幣或人民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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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保留修改學會會費的權力(參照本會最新公佈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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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2 永久會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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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連續三年繳交會費,或一次過繳交三年會費,自動成為永久會員,不需再作繳費。所有會費須於指定時間內繳交,會費一經繳納後,不予退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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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保留修改學會會費或連續繳納會費達指定年期的權力(參照本會最新公佈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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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會員權益
本會所有類別會員享有以下權利與福利:
3.1 會員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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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會員及永久會員:本會會發出電子會員證。
3.2 課程與活動優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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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費折扣: 報讀本會主辦之證書課程、工作坊或講座,可享有會員專屬折扣優惠(具體折扣幅度視個別課程公佈為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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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先報名: 對於名額有限的熱門課程或參訪活動,會員享有優先報名權。
3.3 資訊與通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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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通訊: 定期接收本會發出的電子通訊(Newsletter),內容包括最新茶療研究資訊、學會動態及養生資訊。
3.4 會務參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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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決權與選舉權:出席會員大會;選舉權;成為會員兩年(以確實日數計算)可有被選舉權;提議表決、罷免及要求召開特別會員大會;可列席本會理事會會議,但不享有表決、和議、動議及罷免權
3.5 其他福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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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不時研究提供其他福利予會員,具體福利以公佈為準。
4. 會員義務
會員應履行以下義務,以維護本會之聲譽及正常運作:
4.1 遵守章程與法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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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必須遵守本會章程、會員大會及理事會之決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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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之法律法規。
4.2 維護學會宗旨(重要條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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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作出與本會成立目的相反之行為: 本會旨在推廣正統茶療及健康生活。會員不得利用本會名義進行任何未經授權的商業推銷、非法醫療宣傳,或發表任何違背茶療精神、損害公眾健康的言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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維護聲譽: 會員不得在任何公開場合(包括社交媒體)作出有損本會聲譽、利益或團結的行為。
4.3 繳納會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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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須按時繳納會費。如逾期未繳,本會有權暫停其會員權益或終止其會籍。
4.4 資料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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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之個人聯絡資料如有變更,應及時通知本會秘書處,以確保訊息傳遞無誤。
5. 會籍終止與懲處
5.1 自動退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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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可隨時書面通知本會退出會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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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續欠繳會費超過指定期限者,視作自動退會。
5.2 紀律處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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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會員違反本細則第4條(特別是作出與本會宗旨相反之行為),經理事會查證屬實,本會有權視情節輕重,對該會員作出以下處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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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面警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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暫停會員權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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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除會籍(永久剔除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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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開除會籍者,其已繳納之會費概不退還,並不得再以本會會員名義對外活動。
6. 附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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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細則之解釋權及修訂權歸「香港茶療學會」理事會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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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保留隨時調整會員優惠內容之權利,最新資訊以本會官方網站公佈為準。